外国语学院第二党支部与应用语言系联合开展纪法教育

发布者:邓雨洁发布时间:2021-10-01浏览次数: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于9月20日公布并于当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为了进一步深入理解《条例》精神,9月29日下午,外国语学院第二党支部与应用语言系联合在图书馆二楼会议室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第二党支部书记陈敏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和应用语言系全体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陈敏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通过普法短视频和“学习强国”图文资料,大家了解了《实施条例》总则、监察机关、职责和法律责任等条款以及公职人员常见的犯罪和失职行为。《条例》为9章287条,与监察法各章相对应,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底线要求,也是公权行使的制度笼子。接着陈敏同志列举了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党内因涉嫌公款接待、贪污受贿而受到党纪处分的案例,让与会老师对党内重要法规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

最后,陈书记强调,我们老师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要义,坚持法律思维,在遵法、学法、守法方面做表率,在讲党性、重品行方面下功夫,廉洁自律,为人师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科研环境。


(文、图:邹本平 审核人:陈敏、章琼)